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抓好新法宣贯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师生学法、懂法、守法意识,4月2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宣贯培训暨实验室安全工作布置会。
本次培训邀请到福建省应急管理协会谢海梅作专题报告,会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张昌胜主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治安大队翁兆勇,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思明大队林志杰、许赞晔,大学路派出所林锦祥,学校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督查指导组成员,各学院(研究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秘书、实验室安全员、研究生安全员等一百二十余人参加会议。
谢海梅详细介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修订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逐条对法律的内容进行解读宣贯,重点解读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重要条款,并结合法律条文就高校实验室重点关注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弃等流程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结合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和典型隐患对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控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实践指导。

本次培训针对性强、内容详实、讲解生动,有效科普了新法规的核心要求,既从宏观层面提升了参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认识,又从实操层面学到了具体的管理要求。翁兆勇警官点评指出,新法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希望学校能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统筹全局,进一步做好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用、使用等过程的管控,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培训结束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布置会,就近期实验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等基础信息更新和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校级危化品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更新进行部署安排,对近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级单位月查月报情况进行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线的重要法治保障,下一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继续抓好抓紧、落实落细实验室安全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普法宣贯,通过专项检查、常态化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将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日常安全管理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