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年关已过,新学期将至。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教学科研秩序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把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饱满精神状态全力投入新学期各项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2.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毫不松懈、严查密防,抓好节后开学初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危险废物、气体钢瓶等)、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水电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排除相关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
3. 做好实验室内务工作,及时规范处置实验室废物。彻底清理打扫实验室,做到台面整洁,地面无垃圾杂物,窗户、天花板无蛛丝网,安全通道畅通,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迎接新学期的开始。
4.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尤其注意非本校人员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结合学生返校,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针对实验室存在的风险因素开展实验室操作和应急措施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5.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对寒假期间未使用的仪器设备、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损坏、人员受伤、电器起火等情况,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实验楼内存放或者充电,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请立即上报学校。
2月份恢复实验室安全月查月报工作,月报内容应包括上学期末、春节寒假期间及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举措,请各学院(研究院)按要求及时报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