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2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五一”前后和汛期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要在假期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重点关注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和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严格落实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各学院(研究院)要根据教育部、学校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加强对重要危险源(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的严格管理,确保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合规,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公升或10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
三、进一步规范实验人员操作
各学院(研究院)要进一步规范实验人员操作,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各类标准操作规程(SOP)和应急预案,严格排查违规实验操作,从严管理过夜实验和危险实验,特别关注危险化学工艺和装置,锂电池研究区域应远离其他可燃物品。
四、做好实验室防洪防涝防台风工作
加强事前防范,提早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检查实验室门窗、屋顶、墙面是否完好,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关注实验室内易燃易爆、遇水反应等危险化学品存储情况,防止出现浸泡现象;对低洼易涝实验室提前加装挡水板、沙袋等防护措施;做好雷雨极端天气下大型仪器设备的防雷和用电安全防护工作;清查盘点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确保物资储备充足、设备运行正常。
五、做好高温天气下实验室安全工作
“五一”后,天气逐渐炎热,实验人员应合理安排实验时间,劳逸结合,防止中暑;在进行实验时应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不得为凉爽方便而穿着短裤、短裙、凉鞋等进行实验操作。夏季气温升高,更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件,实验室应分类妥善存放,储存区、储存柜应通风、隔热、避免阳光直射;需低温储存的试剂应储存于防爆冰箱中;危险废物应做到及时清理,避免堆积,废液桶应存放在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六、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
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安排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安全稳定等工作,要细化完善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操作流程;如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