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学院(研究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期末、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
各学院(研究院)要在寒假前对所属实验室组织开展一次全范围、全要素的安全隐患排查,紧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生物、辐射、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风险多发易发点位。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立整立改、逐项销号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加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清楚、使用规范、存放有序、总量合规,管制化学品的防范措施符合管制要求;加热设备使用空间满足要求,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
三、加强使用管理,严控人员准入
假期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开展涉及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的危险性实验和通宵实验,确需开展时必须报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实验期间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脱岗。假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假期前彻底清扫,妥善处理实验用品,切实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确保监控报警设施工作正常。
四、加强仪器监管,做好服务保障
各学院(研究院)应当加强假期期间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监管和安全监管,督促各实验室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做好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运行和维护,定期查验并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假期期间,合理开展开放共享与测试服务,做好支撑保障。
五、抓实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学院(研究院)应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覆盖、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强调安全纪律和假期实验室注意事项,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留校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实验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评估,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
各学院(研究院)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科学安排值班力量,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如遇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处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实验室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学院将汇总后的《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于1月13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
联系人:思明校区,张重阳,2182575
翔安校区,霍逢源,2888139
附件: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