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2026年1月印发)《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厦大设备〔2023〕1号),2026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展了厦门大学贵重仪器使用和管理情况评价考核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采取仪器自查、单位核查、学校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二级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共有16个二级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共计1636台(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1个。
二、考核结果
根据《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程序和指标体系,学校综合集中答辩、数据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形成了评价考核结果。材料学院等8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药学院等5个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等3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与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具体评价考核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附件:厦门大学2026年贵重仪器开放共享与使用管理评价考核结果.docx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公示电话:0592-2184922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陈老师
厦门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