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要求高校、科研机构切实加强实验室核磁共振波谱仪检测样品管理,特此通知如下:
1.加强实验室核磁共振波谱仪开机使用管理,未纳入学校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核磁共振波谱仪必须严格、如实填报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做好台帐管理。
2.严禁私自利用实验室核磁共振波谱仪检测任何样品,提供样品检测结果。
3.不接受科研项目、教学计划外的任何核磁共振波谱仪检测任务。
4.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必须落实责任到每台仪器、每个仪器管理人、每个仪器使用人。
希各相关学院、实验室严格遵守执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