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实验室在高校科研、教学、社会服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校部分实验室设置不规范,实验室的功能模糊,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到位。
为了规范我校实验室管理,请各学院(研究院)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含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进行规范管理,学院(研究院)要以学科建设、专业培养为依据,对实验室分类规范设置。在此基础上,请各学院(研究院)于4月26日前报送有关学院(研究院)实验室设置信息。
联系人:罗剑梁 联系电话:2184955
附件:学院实验室设置信息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