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06月21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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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等活动安全及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7]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安全风险。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闽安委〔2016〕7号)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危化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和重大危险源,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于7月14日前报送实验办。
(二)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
(三)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实验室、实训基地和科研机构监管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依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进行周密部署,我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工作。


联系人:吴惠明
电话:2182575
邮箱:whm@xm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