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实验室做好防御2017年第9号台风“纳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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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11级,强热带风暴级),今天8时中心位于台湾省台东市东偏南方向约52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30米/秒)。预计台风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最强可达台风或强台风级,将于29日下午到夜间登陆台湾中南部沿海,30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中南部沿海再次登陆。学校已启动防御第9号台风“纳沙”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与实验室中心主任、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防台风、暴雨、危险化学品的防淋以及门窗水电的自查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防护等工作的安全检查工作和预防措施,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务必及时消除。

  2、对可能出现内涝、水淹等次生灾害的实验室,要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实验室仪器的安全。

  3、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实验办报告(218257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