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毕业生实验化学品离校交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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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随着2016届本硕博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在学生毕业离校之际,请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做好毕业生实验化学品离校交接工作。
    1.  毕业生领用的实验化学品在离校前,必须交还所在学院实验室。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移交、清点,实验室和学院、研究院必须设立专门台账,确保交还的实验化学品品种、数量无误。不允许任何学生私带实验化学品离校。
     2.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必须妥善处理、安置好毕业生移交的实验化学品,尤其是实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可以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该处置的,及时报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处置;毕业生移交的实验化学品尤其实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必须分门别类存储、保管,确保实验化学品安全,并及时更新实验化学品台账信息。
     3.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必须指定分管领导、专人专门负责毕业生实验化学品离校交接工作,有关名单于2016年6月17日17:00前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实验办将组织实验室安全卫生督导就具体工作开展抽查。
    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吴惠明
     电话:0592-2182575,邮箱:whm@xmu.edu.cn
     特此通知。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