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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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相关单位:
    2016年9月21日上午10:30左右,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3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化学实验过程中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名学生擦伤,2名学生重伤的严重后果。学校在近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实验人员存在不规范操作的实验室行为。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行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重申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如下:
     1.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规范操作;
     2.进一步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品的存储使用,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
     3.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各单位负责人要担负起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的责任,把实验室管理工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具体,措施到位,监管有效,保障有力。
     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