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二○一一年各项奖教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厦大办〔2011〕3号)已由学校发文,通知要求各单位于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类别报送至各相关部处审核,其中工程、实验系列技术人员申报教科辅类的送实验办审核。
近年来工程、实验系列技术人员为学校发展做出了大量的贡献,本年度实验办特向各有关单位发送补充通知,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通知及时传达学校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工程、实验系列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本单位中最优秀的工程、实验技术人员。
请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