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985工程"二期仪器设备运行维持专项经费使用规定已经专题会议讨论通过。
各位老师可根据贵重仪器设备实际需要,在专项经费使用规定范围内,及时向学院申请。申请表格可至实验办主页下载。
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分管领导或实验秘书(985秘书)咨询,或与实验办联系,电话2184955。
附件1、关于"985工程"二期仪器设备运行维持专项经费使用工作会议纪要
附件2、"985"运行维修专项经费使用申请表
附件3、关于申报贵重仪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见主页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