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一五""全国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即将启动,为了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网上有偿共享服务工作,请有关学校将拟参加入网共享的仪器设备按照以下要求上报。
一、入网仪器设备的范围:
1、 近十年启动使用的通用分仪测试类仪器设备(筛选时可根据情况缩短年限);
2、 仪器设备原值在8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入网仪器设备的要求:
1、 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国内现有装备的先进水平或具有特殊功能,且通用性强;
2、 仪器设备应能提供不低于30%的对外服务机时;
3、 仪器设备功能完善、运行故障率低。
三、入网仪器设备人员要求:
1、仪器组有固定的分析测试人员,可以在开放期间按照用户要求提供合作测试和委托测试服务。
2、仪器组有专人负责解答使用咨询、并随时向全国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网络中心提供并修改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和使用服务详细信息。
请各有关机组于1月20日前将符合入网条件,并且有入网意向的仪器设备表(见附表)上报实验办,凡经过专家评审入网"全国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的仪器设备可获一定数额的共享仪器运行费资助。原先我校部分已填写了旧申请表的也须按照新表要求重新填写
附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