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11二期工程《全国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的建设项目即将启动,为了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网上有偿共享服务工作,请有关学校将拟参加入网共享的仪器设备按照以下要求上报。
一、入网仪器设备的范围:
1、 近十年启动使用的通用仪器设备(筛选时可根据情况缩短年限);
2、 仪器设备原值在8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入网仪器设备的要求:
1、 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国内现有装备的先进水平或具有特殊功能,且通用性强;
2、 仪器设备应能提供不低于30%的对外服务机时;
3、 仪器设备功能完善、运行故障率低。
三、入网仪器设备人员要求:
1、仪器组有固定的、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职称为工程师以上的分析测试人员,可以在开放期间按照用户要求提供合作测试和委托测试服务。
2、仪器组有专人负责各地高校的使用咨询、并随时向全国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网络中心提供并修改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和使用服务详细信息。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于10月底前将入网仪器设备表(见附表)上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当地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评审后。于11月 20日前报清华大学实验室处(联系人:李德华 陈辉电话:010--62788738 62773150).
上报仪器设备经全国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的专家组审核后,我司即将入网仪器设备编号通知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各有关高校,学校接通知后,请将批准入网的仪器设备按照我司届时规定的仪器设备信息规范要求和网中心地址上报。
附表:入网仪器设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