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紧绷思想之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二、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
对涉及重要危险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教学、科研项目,应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二)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周期管理
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购买程序须合规,并建立动态台账,配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
易制爆化学品(特别是活泼金属锂、钠等)应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保管,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爆、防腐蚀、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指示牌,注明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存放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相关信息;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必须充分了解药品的危险特性、化学性质等相关知识,指导教室必须仔细讲解实验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知识,并做好实验人员在现场指导和监护工作。
(三)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定期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台账。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规范实验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普及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4.强化实验室各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实验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1)实验室必须存放一定数量且适合的消防器材,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不影响疏散;(2)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3)实验室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4)烘箱、管式炉等电加热设备应保证温控装置灵敏有效,使用时有专人值守,严禁放入纸制品、棉织品等低燃点物品,过夜运行须严格落实审批制度;(5)实验楼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给电动车电池充电。
三、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实验室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种类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持续提升实验室应急管理水平。
(二)强化教育演练
各学院(研究院)要根据已制定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根据不同单位危险源种类、危险特性针对性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指导师生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和防爆、防毒气等设施设备使用方法,推动师生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完善应急上报程序
实验室发生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应立即做好防护,按照事故事件类别采取有效的先期处置措施,并于第一时间逐级上报,采取相应的内外部联络方式,报送相关信息。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