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验室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安排,现组织2016 年度项目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验收要求
1.要从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效益目标实现情况、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项目建设工作总结。要对项目内容的修改、调整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分析项目的建设对于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支撑作用,提炼标志性成果;要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工作总结要力求内容全面、数据翔实。
2.要开展项目建设检查验收自查工作,逐一核查软硬件的布置、入库及运行情况,逐项登记设备安装地点、管理单位、管理人等信息;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5 月10 日,各相关学院根据检查验收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完成《2016 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验室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
2.学校将于5 月中下旬对2016 年度中央修购专项实验室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进行校内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 月-7 月接受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组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下年度计划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其它事项
《2016 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验室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设备验收清单》、《2016 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验室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购置项目建设情况总结》的纸质材料请于5月10 日前报送实验办,电子文档发送至:jliangl@xmu.edu.cn。
联系人:罗剑梁,电话:2184955。
附件.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