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 号),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并按照规定编制三年滚动规划。现就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以此为契机,根据贵重仪器设备校、院二级管理的模式,深入推进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院级仪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申报单位应结合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2019 年度项目库,在科学论证、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分年度申报拟实施的项目。申报的项目要与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直接相关,围绕贵重仪器设备资源整合和实验室对外开放,提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率。
3.申报单位应明确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项目申报各环节工作,包括项目的需求分析、厂商调研、建设内容规划、论证、招投标、软件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总结验收等,做到“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4.申报单位应分年度优化项目库布局,做好、做实项目储备工作。重点做好2018 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填报工作,同时做好2019和2020年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5.申报单位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要有充分的必要性分析、严谨的可行性分析和详细的测算依据。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出现以下问题:①报价过高;②设备台套数过多,与实际需求不匹配;③设备使用目的、用途不明确;④理由不充分;⑤数据计算错误;⑥出现不适宜列入项目的设备。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项目评审的要点,也是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绩效目标应明确、预期可实现,具有可衡量性等。
二、时间安排
1.2018-2020 年项目基本信息: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 年5月15 日前将分年度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和《购置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办。
2.2018 年项目支撑材料:①单台(套)20 万元以上设备三家询价撑材料、②单台(套)10 万元以上进口设备询价支撑材料、③单台(套)10 万元以上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3.2017 年5 月下旬实验办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4.2017 年6 月-7 月准备接受教育部、财政部专家评审。
附件.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