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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05月29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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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我校《贵重仪器设备维持费的使用及管理细则》规定,各学院的2006年度维持费使用时间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年度内没有使用完的余额,学校将收回。同时请将2007年度维持费申请表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实验办,学校将根据各学院2006年度使用情况及新年度申请额度,合理分配2007年度维持费。维持费申请表格在实验办主页下载。特此通知。
维持费申请表格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