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报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7年07月26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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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目前我校正积极推进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方面工作,现《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厦门大学贵重仪器维持费管理办法》正请相关学院会稿中。
  为尽快推动开放收费方面的工作,同时尽快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把收费标准向市物价局批准,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参照以上三个文件内容,提出拟对外开放收费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于2007年8月3日星期五前把收费标准表格交至实验办(嘉庚主楼714、电话2184955),同时电子表格发送至benyi@xmu.edu.cn。
  表格可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主页通知处下载。

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